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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需要律師嗎
真的需要律師嗎

你可以自己處理或是需要幫忙
當你找律師之前要有哪些心理準備?
在事件發展到怎樣的程度時需要找律師幫忙?
你所想要獲得的是什麼?
哪種律師是你需要的?
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如我們所預期的發展,也不是一定可以成為我們所想要的結果。有加上現今社會的高度發展,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更加頻繁,很少有事情使我們可以獨自完成或不與其他人發生關係。所以當事情發展順利時我們會感到愉快並期待它的完成,可是一但事情發展不如我們所預期時,無論是產生糾紛、違反政府相關規定或甚至涉及犯罪等,都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然而我們卻無法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只能在事前竟量避免,一但發生的話就必須加以解決。

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各種事件,隱藏其事件背後的便是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也就是說法律是規範一切生活事件的準則。雖然規定不是解決事件的最佳方案,但法律所規定的是最後的底限,超過了這個界線就是侵犯個人的權利。所以我們必須對於日常生活中相關法律的規定加以了解,一方面保護自己的權利,二方面避免自己侵犯了別人的權利而不自知。

現在化專業分工的社會中,每個人對於自己專業的領域都是相當的了解,然而俗話說隔行如隔山,對於自己專業以外的事務勢必無法全面的了解。正如醫師對於醫學的專業,律師便是專精於法律的代表。所以當我們生活有關法律的事務都可以向律師諮詢或請律師代為處理,無論是財產上的糾紛、交通事故處理或訴訟的代理等。然而不是說非等到事情發生問題才想到要找律師,也不是說非要等到事情已經到了自己無法解決時才找律師,在事情剛開始時或正在計劃時,先跟律師商量、諮詢一下,經由律師專業的意見勢必對事情的發展有正面的幫助,使我們更容易掌握每一件事。

你可以自己處理或是需要幫忙

在日常生活中許多法律事件表面上看起來簡易平常,但實際上其中卻包含著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往往許多看似平常的事情其實卻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再加上通常我們所遭遇的法律問題都是生活中常見的各種事務所產生的。舉凡一個人從出生、成長、求學、就業、結婚、退休到老死無一不是一連串的法律事件相互連結下的產物,只是我們平常都忽略掉了這一層面的關係,只有發生問題時才會想到如何以法律的途徑或方法來解決這些問題,但也因為不是所有的人對於法律都了解的相當透徹,所以當我們產生法律方面的問題時,律師也許就是我們最佳的諮詢對象。但由於無論是向律師作諮詢或為任律師處理事務都是需要一定的費用,所以在考量是否需要律師時,費用與所能獲得的利益便就是需要加以考量的重點,例如說別人欠你新台幣二萬元而已,如為了這筆欠款而委請律師來追討,那所要支付的律師費可能比所能要回的欠款還多,所一在這種情形下就應該考慮是否需要找律師。

我們除了能夠以費用來判斷是否需要律師外,還可以依據事件的種類來判斷我們能否自行處理或真的需要律師的幫忙。然而正如之前所說的,雖然有些事情我們可以自己處理,但是由於法律事件彼此間的關係有時看似簡單實際上卻是相當地錯綜複雜,所以如果能夠的話先找律師商量一下總是比較保險。一般我們可能遭遇的法律事件或糾紛通常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為民事事件、刑事事件及行政事件。

民事事件是指我們日常生活中與他人在財產、商業及契約方面的糾紛,例如因為買賣所生之糾紛、因欠錢不還所生之債務不履行及因租賃房屋所生之糾紛等都是屬於民事事件的範圍。在以往由於訴訟程序的複雜及委任律師所費不貲,所以一般民眾對於金額較小的糾紛就不會以訴訟程序來向對方請求,往往私下解決,一但對方執意不給,也都是自認倒楣,草草了事。但現在法院為了保護受害的一方,修訂民事訴訟程序增加了簡易訴訟程序及小額訴訟程序。是我們能夠以更為簡單快速的司法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所以我們所遭遇的事件是可以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或小額訴訟程序時,就可能比較不需要委任律師來代為處理,必要時只要先向律師稍作諮詢便可以了,但如果事件的標的金額超過個人一個月薪資所得或是事件的法律關係非常複雜的話還是必須由律師代理處理才比較妥當。

刑事事件是指涉及刑法或其他有刑罰規定的法律所規定的犯罪行為而言,例如根據刑法規定的殺人罪、傷害罪等,又例如懲治盜匪條例所規定的犯罪。一般而言,只要有因為涉及犯罪被檢察官提起偵查時,最好就趕快找律師商量,又如果涉及案件的最高本刑超過五年就最好請律師為你辯護,因為刑事案件何民事案件不一樣的是刑事案件只要判決有罪確定就必須入監服刑。所以對於這方面的事件就必須更加格外小心才行,否則大好光陰就要浪費在監獄中了。

行政事件方面是指關於對於政府機關各項案件的申請,例如公司設立的申請、特許行業的申請及各項開發案的申請等。由於行政機關的關定多如牛毛,往往讓民眾無所適從,甚至連公務人員本身可能都不甚了解,所以申請一些較為重大的申請案件時,如果覺得有需要的話可以先和律師商量一下;如果只是簡單的文件申請或申請成立法人等較為單純的申請時,可以直接向申請的機關請求說明或行政指導,再根據行政機關的指導、說明來辦理。可是如果是所申請的案件遭到行政機關駁回或遭受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而覺得不服,認為行政機關的處分又違法、不當的情形而想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時,就真的必須先找律師商量了,甚至最好委任律師來帶為處理。

當你找律師之前要有哪些心理準備?

當我們決定要找律師之後,有些事情是我們需要事先考慮一下的。由於找律師幫忙是需要錢的,無論是委任律師打官司、作法律諮詢或代為撰寫書狀、起草契約等,都需要付給律師一筆相當的律師費,所以我必須確定找律師後所能獲得的成效是否值得,或能否以其他方法獲得相同的效果。以免到時跟律師問完問題後,不但覺得問題沒有解決還得付給律師費用。

當你發生某些狀況而考慮要找律師時,你所要思考的第一件事就是除了找律師外,是否有其他方法能夠幫你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目前在民間團體或政府機關方面都有許多諮詢或提供協助的管道,例如法院的服務處或民意代表服務處都會有提供這類的服務,所以當你所發生的問題不是很嚴重或複雜時,找尋這方面的協助可能可以為你省下一筆律師費。或是有些政府所設立專門協助民眾處理某些方面糾紛的機構,如各地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或公平交易委員會等,都可以協助你處理一些消費糾紛或其他相關事物。

此外,如果已經是過了其他方法都沒有幫助或覺得直接找律師會比較好時,我們仍然需要事先作一些準備,而不是冒冒失失的就去找律師,然後要求律師馬上要把所有的問題處理好。我們所需要做的準備就是在與律師接觸時,要如何將我們所遭遇的困難、糾紛或官司的完整詳細的告訴律師,當我們將所有的事件跟律師說明的越詳細,對於事件的解決越有幫助。所已在前往跟律師接洽之前必須將所要處理的事件稍微整理一下,並且將可能需要的相關文件或物品準備齊全,最好的話事先跟律師通個電話,問看看需要準備什麼東西,並且約定會客的時間以免到時撲空白跑一趟。

在事件發展到怎樣的程度時需要找律師幫忙?

往往在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或糾紛時,總會在要找律師與不要之間左右為難。但有些時候,律師的幫忙對於當事人而言是迫切的需要。例如當原告已經向法院對你提出訴訟時或檢察官認為妳涉嫌犯罪而提起公訴時,你可能就需要趕緊找律師商量一下。

然而除了官司零頭需要找律師外,在平常只要覺得有不好的預感或覺得不對勁時,都可以找律師商量一下。因為所有的事件都不是一開始的時候就非常的複雜、難以解決,必定都是由小毛病所衍生出來的,所以如果能在事件的初期就加以了解及控制,相信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甚至對於將要進行的計劃也都可以跟律師商量,可以免除一些法律上的風險。

由於現在一般國人在找律師方面總是覺得能省則省,一方面是因為律師的收費的確不是一般人所能負擔的,另一方面目前國內在律師的資訊方面是相當的封閉,又加上司法黃牛的猖獗,所以大部分再遭遇到司法問題時,不是病急亂投醫隨便找了個律師幫忙,就是自認倒楣花錢消災。其實由於目前律師的人數日益增加,彼此的競爭也是非常激烈,所以現在的律師再也不像從前一樣高不可攀,只要覺得有這方面得需要,隨時找律師商量,相信一定有相當的幫助。

你所想要獲得的是什麼?

通常我們去找律師時,心理一定想說只要律師出馬,無論什麼問題都能夠解決。其實律師不是神,律師唯一跟我們不一樣的是他對於法律的專業與熟悉,也由於律師對於法律的專業,才能夠為我們解決各項得法律問題。所以在找律師之前,我們可能需要先思考一下麼是我們所要的。

有些時候我們能夠明確第知道自己所需要的目標是什麼,例如財產遭受他人侵占時,就是以向對方討回財產為目標;受到冤枉而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就是以無罪判決為目標。但是有時候,我們可能無法確定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例如當老闆緣無故把我開除了,我該怎麼辦?樓上鄰居的水管破了留下來的水把我家地板給弄壞了,我要找鄰居賠嗎?如此類似的情形時,我們可能不一定知道自己所要的是哪些,但是當我們跟律師討論過後就可以明確的了解我們所能請求的權利有哪些,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們所要獲得的是什麼。

然而,有時候我們所希望達成的目的可能是無法實現或是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才能達成時,律師通常會給予替代的方案或建議,當遇到這類情形時,應該就自己的情況仔細考慮律師所給予的建議,不要一昧的堅持己見,否則到時候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哪種律師是你需要的?

正如先前所說的,由於律師人數的日益增加,彼此間的競爭也必定愈加激烈,以後律師就會像醫師一樣,每個律師的專業分工會更加的明顯,正如醫師最基本的就區分為內科與外科,在內、外科之中又有更細的分類,而在法律上最基本的便就是區分為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兩大類,所以每一位律師必定都有自己所擅長的案件類別,所以我們在找尋適合自己的律師時,對於律師的專業應該加以考量,雖然目前國內大部分的律師及律師事務所都是所有種類的案件都接,但也已經有許多事務所開始凸顯自己的特色及專業,例如理律法律事務所就將其下所有的律師依照其專業加以分工,讓每一位律師再自己專業的方面去專研,彼此間在相互合作。可是由於有些案件是橫跨了數個領域,所以在這時候就可能需要找一位對於這些方面的不陌生的的律師才可能是我們所需要的。

再來就是我們是否一定要找所謂的王牌律師或大牌的律師呢?其實目前台灣的律師界是一個資訊相當封閉的區域,所有的資訊流通不易,所以許多大家所謂的大律師未必是自己的最佳選擇,所以不需要執著於所謂的大律師,應該找一位與自己能夠配合良好又符合自己所需要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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